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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解读2012.12

2013年04月19日 03:32:34 来源:济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访问量:1007

 

关键词:山东 山东省教育厅 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会议解读

[提要]1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面启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孙伟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支撑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协调发展的重要节点,职业教育要..

  齐鲁网12月18日讯(记者陈代惠)1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面启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孙伟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支撑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协调发展的重要节点,职业教育要为新型“四化”培养新型劳动者。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就是:一是将中职、高职、应用本科直至研究生教育上下贯通;二是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构建“立交桥”,实现两者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即“上下贯通、内外衔接。”

  一、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学习和成长渠道。给职校学生以更多的机会和希望,给劳动者以职业能力提升的支持,有充足的发展空间。《意见》提出“扩大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重,增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本、专科继续学习的机会,增加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本科继续学习的机会”、“在国家、省、市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可直接推荐进入本科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深造”、“调整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实现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在校生数量大致相当”。从此,职业教育不再是“终结教育”,职校学生可以根据岗位要求的不断提高,拥有更为宽阔的提升自身能力的空间,上应用型本科、读专业硕士、专业博士,而且这种提高可以是全日制的,也可以是在职的;可以连续就读,也可以接续就读,成为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二、构建职业教育的终身教育体系。《意见》提出“以制定教学标准为基础,建立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互联、畅通的学分认可机制”。通过这种机制的建立,让人人、时时、处处都可以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

  三、更多职校学生毕业可以拿“双证”。着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意见》提出“探索专业教学考核与技能鉴定结合办法,鼓励支持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项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双证互通’试点规模,扩大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的沟通试点”。通过融通,让更多职校学生拿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

  四、人才培养“各安其位”。各级各类学校不能将学生的发展路径混同于学校的发展目标,不能因为小学办得好了就要办成中学,中学办得好了就要办成大学,不能盲目追求升格,要坚持做好份内的事情。《意见》提出“中等职业教育主要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的基本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并为高等学校提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技术型和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应用型本科教育主要培养工程型、高层次技术型以及其他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工程技术研发、高层次管理以及其他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职业培训面向全体劳动者提高从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形成结构合理、类型多样、相互贯通、功能完善的职业教育培养格局和人才成长‘立交桥’。坚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定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并加快其内涵发展,扩大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比重”。

  五、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联手为职校学生成长铺路搭桥。《意见》提出“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科学校积极实施基于专业接续、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联合培养模式。探索建立高级技能型人才通过应用本科教育对口培养的制度”、“探索通过学分互认按专业长线贯通培养的应用型本科教育”、“建立完善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并进一步扩大培养规模,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统筹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一体化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方案、课程体系,实现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应用型人才培养类型进一步丰富扩大。

  六、培养“接地气”的应用型人才。《意见》提出“应用型本科教育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根据职业岗位群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以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突出课程体系的针对性、应用性,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形成较强的核心专业能力”、“加强应用型学科建设,调整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引导高校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

  七、高等学校要成为区域人才培养“龙头”。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都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提出“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深化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在市域内形成以高等学校为龙头,学校职业教育、企业职业教育和社会化职业教育并举,分工合理、特色明显、功能完善的职业教育网络和结构。

  八、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将在同一平台招生。《意见》提出“市级教育部门建立统一招生平台,统筹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将符合设置标准的包含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中等教育学校纳入统一招生平台,逐步推行平行录取”、“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分互认、学历互通机制”。今后,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探索在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互认学分、互转学籍、学历互认。

  九、进一步完善高考招生制度、为职校学生搭建起多座“立交桥”。我省已经建立春季高考制度,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扩大到了13所,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建立,每年已有一定比例的中职、高职学生有机会升入高职和本科院校。在此基础上,《意见》提出“完善‘知识+技能’的春季招生考试制度。建立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为主的注册升学制度,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扩大单独招生试点规模,支持高等学校按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选择具有专业技能基础的同等学力合格生源”。

  十、以市为主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发展。《意见》要求“以设区市为主统筹规划各类职业教育发展,强化市级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区域协调作用”,以此打破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条块分割的藩篱,整合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向具有竞争优势和办学活力的学校积聚。

  十一、县域内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要实现两个“大体相当”。《意见》要求“以设区市为主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确保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

  十二、每县建设一所规范化学校。《意见》提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市确定建设任务目标和实施方案,2013年年末全省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合格标准,2015年年末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所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全省建成1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有条件的设区市应创建1—2所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一定国际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让职业教育“强筋壮骨”。

  十三、财税优惠政策“给力”校企合作。鼓励企业投资捐赠职业教育,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用于非营利性职业学校的捐赠支出,在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学徒,企业为接受学生实习实训支付的报酬等费用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可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建立学生实习责任和校方责任相统一的保险制度。对在企业建设的公共实训基地、工程实践中心和承担学生实习实训任务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

  十四、鼓励职业学校“开工厂”、师生勤工俭学可获取报酬。鼓励学校勤工俭学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以保证学生专业技能训练需要,分担教学成本开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上述收入按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全额返还学校,用于弥补教学科研开支。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支付师生劳动报酬。

  十五、“政府买单”吸引“能工巧匠”进职校。《意见》提出“学校可将20%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用于聘任专业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

  十六、职业院校新进教师要过“专业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关。为解决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执教能力薄弱、实践能力不足问题,《意见》提出“改进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新进专业教师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所需专业工作经历、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助理以上非教师所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高等学校半数以上新进专业教师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所需专业工作经历、非教师所需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执业资格)”,打造各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传授技术知识的聚集高地。

  十七、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重在专业技能。作为重要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在《意见》中提出“改革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将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教学实绩、技术开发能力等作为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学校专业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中等、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执业资格)”、“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鼓励教师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考取职业资格,成绩作为晋升、评优依据”。

  十八、中等职业教育首次进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一些地方没有深刻认识到职业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把面向市场开放办学,等同于简单地推向市场,甚至提出所谓“断奶”。中等职业教育既要面向市场,也要依靠市长、县长。为此,《意见》提出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还提出“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20%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等。至此,中等职业教育同义务教育一样,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

  十九、多部门协同构建开放的大职业教育格局。《意见》第十四条对各级各部门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共同搭建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框架,支持全省各地加快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编辑: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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