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
通过近期实地检查发现,个别区县的个别学校仍未达到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存在个别寄宿制学校无淋浴设施,个别学校学生宿舍无急救箱,个别学校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标志未达到规定要求等问题。此情况与前期相关区县上报的所属学校“底线要求”全部达标描述不符,存在漏报、瞒报问题。
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底线要求”达标问题,省市政府领导均批示对不达标问题要抓紧整改落实,局领导批示“坚决达到20条底线,11月底完不成要追责”,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度重视,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抽查,边查边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确保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20 条底线”要求。市教育局将在近期继续对区县义务教育学校“底线达标”情况进行抽查,再发现瞒报问题,将把具体学校不达标情况在全市通报,并督促区县政府负责落实整改。
附件:“全面改薄”20项底线
济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0月9日
“全面改薄” 20 项底线
(1)消除 D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5)学生1人1桌1椅(凳)。
(6)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需求的黑板。
(7)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8)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9)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10)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 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11)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12)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3)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14)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
(15)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16)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17)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18)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19)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2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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